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经验交流会发言:做好学习的“加法”、“乘法”和“除法”
2024年4月至7月,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。“清风徐来,水波不兴”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背景下,党纪学习如同春风化雨,滋润着每一位党员的心田。基层党组织作为党纪教育的“前沿阵地”,要通过点面聚合、虚实结合、动静融合的方式,精心组织、科学谋划,确保党纪学习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。
一、“学前”筹备做“加法”,“点面聚合”将“典型案例”作为“小切口”,为党员筑牢防线
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任务,而在学习之前的充分筹备,能够为后续的学习效果打下坚实基础。在“学前”筹备阶段,我们要善于做“加法”,通过“点面聚合”的方式,将“典型案例”作为“小切口”,为党员筑牢思想防线。
典型案例具有生动、具体、直观的特点,能够让党员深刻认识到违反党纪的严重后果。例如,一些落马官员因贪污受贿、滥用职权等行为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,他们的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。从个别“点”的案例出发,可以延伸到整个“面”上的问题,分析此类违纪行为产生的根源、影响以及防范措施。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,让党员明白纪律的红线不可触碰,一旦越过,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。
在筹备过程中,还应当组织多样化的学习活动。可以开展专题讲座,邀请专家学者深入解读《条例》的重点条款和相关典型案例;举办案例分析研讨会,让党员们共同探讨案例中的问题,加深对《条例》的理解;编写案例手册,将典型案例进行分类整理,发放给党员作为学习资料。同时,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,如制作案例短视频、开发在线学习课程等,让党员能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。
二、“学中”教学做“乘法”,“虚实结合”将“警示教育”作为“小课堂”,为党员敲响警钟
在学习《条例》的过程中,要注重教学方法的创新和优化,充分发挥“乘法”效应,以“虚实结合”的方式,将“警示教育”作为“小课堂”,为党员敲响警钟。
“虚”的方面,通过理论学习让党员深刻理解《条例》的内涵和精神实质。组织党员认真研读《条例》的原文,逐章逐条进行学习,把握其中的重点和关键。同时,可以开展专题研讨,让党员们分享自己对《条例》的理解和体会,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交流。此外,还可以邀请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授课,从专业的角度解读《条例》,解答党员们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疑问。
“实”的方面,通过实地参观警示教育基地、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,让党员亲身感受违反党纪的严重后果。例如,参观监狱,听取服刑人员的忏悔,让党员们深刻认识到自由的可贵和纪律的重要性;观看警示教育片,直观地展示违纪违法案例的细节和处理结果,给党员带来强烈的心灵震撼。
为了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,还可以开展模拟法庭、案例情景再现等活动,让党员们在参与中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纪律的严肃性。例如,模拟对违纪行为的审判过程,让党员扮演不同的角色,从不同的角度思考违纪问题,加深对《条例》的理解和运用。
三、“学后”实践做“除法”,“动静融合”将“日常监督”作为“小抓手”,为党员护航前行
学习的目的在于实践,在学习《条例》之后,要将所学内容转化为实际行动,通过做“除法”,消除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和不良倾向。以“动静融合”的方式,将“日常监督”作为“小抓手”,为党员的行为保驾护航。
“动”的方面,加强动态监督,建立健全监督机制。通过定期检查、不定期抽查、明察暗访等方式,及时发现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可能存在的违纪风险。同时,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,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群众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举报。
“静”的方面,建立党员廉政档案,对党员的个人信息、廉政情况进行静态记录和管理。通过对廉政档案的分析,及时发现党员的廉政风险点,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预防和纠正。
在日常监督中,要注重抓早抓小,对于发现的轻微违纪行为,及时进行提醒和批评教育,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。同时,对于严重违纪行为,要严肃查处,绝不姑息迁就。例如,对于党员在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、推诿扯皮等问题,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,督促其改正;对于贪污受贿、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行为,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。
总之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,需要我们在“学前”筹备、“学中”教学、“学后”实践等各个环节下功夫。通过“点面聚合”“虚实结合”“动静融合”的方式,将典型案例、警示教育、日常监督等工作做细做实,为党员筑牢防线、敲响警钟、护航前行,确保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,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。